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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起诉离婚一方不答辩怎么办?

【导读】: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后,被告人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告人答辩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答辩怎么办

1、起诉离婚后,被告人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被告人答辩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二、起诉离婚应当到哪个法院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②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③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④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后,被告人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告人答辩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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