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介绍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怀奇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5078336860

邮箱地址:125818258@qq.com

执业证号:14503201110564974

执业律所: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债权债务

借钱不还,起诉后还是不还怎么办?

     实践中,借钱给一方,到了还款期限未还的,债权人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起诉后经法院判决对方还钱的,到了执行判决书时对方仍然没还的,权利人就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拿回欠款。

  按规定,因为一方借钱不还起诉法院后,经判决会给民事判决书,判决对方积极还款的,要受判决书的约束。

  并且,如果欠款人经判决后还是不肯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欠款人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按规定,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要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

  2、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提交以下的材料文件:

  (1)申请执行书;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即民事判决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申请人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要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费

  1、没有执行标的的,每件交纳50-500元;

  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所以,发现对方借钱不还,起诉后又拒不履行的,权利人即可以积极申请强制执行。若是对方拒不履行,是在准备上诉的话,情况较为复杂,涉及的金额较多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以上内容为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转载整理如果您有问题需要咨询,请点击法律咨询给我们留言;如果您案情紧急,请直接联系我们电话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2020 www.guilin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桂ICP备2021000840号-1  桂公网安备 45031202000246号
联系电话:15078336860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