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铁痕律师团队 李怀奇律师: 主任、创始合伙人,桂林律师协会纪律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从事法律工作至今。自执业以来通过不断学习和办案经验的积累,对公司法、合同法、...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怀奇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5078336860

邮箱地址:125818258@qq.com

执业证号:14503201110564974

执业律所: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在线咨询

业务领域

业务介绍

【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

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

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则在禁止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各级人民政府也不批准提供建设用地。

【第二步】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其中,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该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如建设项目涉密军事项目或是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

国土资源局在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第四步】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环境保护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86)国环字第00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某些建设项目,还需要报劳动行政部门依据《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审批。

【第五步】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相关文章更多>>
  • 拆迁红线内的房子可以卖吗?

    导读:拆迁红线内的房子可以卖吗?一、划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子可不可以卖1、不可以卖划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子。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方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   详细>> [2022-06-01]

  • 危房拆迁怎么补偿?

    导读:危房拆迁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一般是怎么补偿?一、危房拆迁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危房拆迁的赔偿标准,要依据房屋的性质而定,赔偿的原则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   详细>> [2022-05-06]

  • 城里人可以买农村房屋用地吗?

    导读:如果是城镇居民,想要在农村购买农村房屋用地,法律上允许吗?一、城镇居民可不可以在农村购置房屋用地?1、属于城镇户口的居民不可以在农村购置房屋用地。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村民出售农村房屋只能卖给...   详细>> [2022-04-28]

  •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导读: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如何转才有效?一、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1、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效的条件:(1)首先要满足主体要求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   详细>> [2022-04-21]

  • 犯了非法征用土地罪该怎么判?

    导读:犯了非法征用土地罪该怎么判?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怎么处罚?1、成...   详细>> [2022-04-07]

Copyright ©2020 www.guilin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桂ICP备2021000840号-1  桂公网安备 45031202000246号
联系电话:15078336860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